回首頁
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申請流程
申請須知
相關網站連結
最新消息
連絡我們
專利權租售
創意商品
藍色帶
 

商標&通商法律

藍漸層條

 
兩岸商標協處機制

藍漸層帶

 
我國的註冊商標常遭對岸搶註,單靠商標權人自己努力,效果不彰,且總是束手無策,為確保台灣商標權人之權益,智慧局與對岸已建立兩岸商標協處機制,但還是要符合"中國商標法第33條: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及商標法第45條: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對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台灣的商標權人應於公告3個月內提出異議或於註冊期間5年內提出無效宣告之申請,但馳名商標不受5年限制。惟商權人必須依據中國商標法第14條提出申請為馳名商標,並提出(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等證明文件。
近期,我國商標權遭對岸申請人搶註的「女人我最大」、「CSBC」及「曼黛瑪璉」商標,經智慧局透過兩岸商標協處機制,已成功協助台灣廠商撤銷被搶註之商標,且「女人我最大」及「CSBC」商標還被認定是具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
惟最終,還是建議台灣的商標權人應及時布局,儘速向對岸申請註冊商標,並申請著作權,才是防堵商標被搶註的最佳解決之道。

 

 

聯華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United China International Patent & Trademark Office.
聯華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
United China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egal Office.

藍條

法律、智慧財產權顧問、辦理&保護

藍條

70156 台南市東區崇學路210號9樓之3
tel:06-2670047~8 fax:06-2671278

ucipt.urc@msa.hinet.net